新華網石家莊1月8日電(記者齊雷傑) 河北省紀委監察廳8日發佈消息,秦皇島市4名處級幹部因受賄、玩忽職守或違反紀律受到處理。此前幾天,保定市3名處級幹部、唐山市1名處級幹部也因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,或受到開除黨籍、移送司法機關等處理。
  據秦皇島市紀委通報:秦皇島市貿促會副會長王志新(正縣級),因受賄、玩忽職守問題,嚴重違紀違法,受到開除黨籍、撤銷行政職務處分,並將其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秦皇島港引航站站長李志鵬(正縣級),因違反財經紀律、違反廉潔自律規定,構成嚴重違紀,受到留黨察看一年、撤銷行政職務處分。盧龍縣原副縣長徐玉冰,因公款旅游、大操大辦女兒婚慶事宜,構成嚴重違紀,受到撤銷縣政府黨組成員、縣農工委第一副書記職務處分,免去其副縣長職務。青龍滿族自治縣政協副主席吳俊琪,因違反財經紀律,受到黨內警告處分。
  1月6日,河北省紀委監察廳發佈消息,唐山、保定4名處級幹部涉嫌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或被開除黨籍。其中包括:唐山市曹妃甸工業區黨工委委員、管委會副主任王永山(正縣級)涉嫌違紀違法,接受組織調查。保定市國資委原黨委副書記劉立朋,以及高陽縣委原常委、副縣長李東海,均因收受他人賄賂被開除黨籍,其涉嫌犯罪問題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曲陽縣雕塑文化產業園原黨工委書記、主任唐宗連(副縣級)收受他人賄賂,給予開除黨籍處分。
編輯:SN1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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